逍遙3年再犯 DNA比對揪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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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沒抓到的嫌犯別心存僥倖!新北市新莊、泰山有5所學校,3年前被小偷侵入,偷走現金、攝影機等3C產品,警方當時指採集到竊賊指紋跟DNA,但嫌犯變裝加上DNA資料庫不足,沒抓到人;今年2月,員警逮到吸毒的邱姓男子,採集DNA後比對發現他就是竊賊,警方表示,因為現在DNA採證對象放寬,才能後案破前案。

電風扇倒、抽屜被亂翻,學校老師的辦公室亂七八糟,警方調閱監視器,發現戴帽子跟口罩的男子就是竊賊,他把冷氣拆下來後,從露出的窗口爬進辦公室,偷走現金跟3C產品,當時警方採集到DNA;另外一所學校則是門鎖遭到破壞,也被偷走攝影機跟電腦,嫌犯留下唾液等DNA跡證。

這名竊賊3年前橫行新北市新莊泰山5所中小學,一直到今年2月吸毒落網,才透過DNA比對,揪出他就是賊!

新莊警偵查隊副隊長許宏銘:「他所的贓物粗估大概1、20萬,所得不法金額都購買毒品吸食用。」

37歲邱姓嫌犯有搶奪竊盜強盜等前科,警方採證DNA後送交刑事局,結果電腦自動比對出來DNA相符,他就是3年前的校園竊賊。

新莊警偵查隊副隊長許宏銘:「在101年4月有來修正,(DNA採樣對象)有增列了一些刑案,來強制擴大採樣,包括了有毒品案件。」

警方表示,過去只有性侵、殺人、重傷害、恐嚇擄人等重大案件才會採集嫌犯DNA,但法令改變,除了累犯被告、犯下毒品、加重竊盜跟搶奪等罪也要採證,資料庫變大,也讓過去遲遲抓不到人的案件,有重見曙光的一日!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